浙江乐清农商银行因未对贷款“三把关”、挪用贷款资金被罚款360万元。

据金融前线11月11日报道,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温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,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“三重检查”不充分、挪用信贷资金、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,被罚款360万元。同时,朱福友被警告称,贷款“三核”不落实,信贷资金挪用,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。黄兆兵先生因贷款“三核”不落实、信贷资金挪用、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等问题受到警告。
以下是更详细的信息:

浙江永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180万元。袁子鹏受到警告并罚款5万元。

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被罚款17万元。刘超宇受到警告并罚款6万元。陈胜被禁止进入保险业10年。

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360万元。朱扶摇受到警告。黄兆兵受到警告。

新浪财经公众号
我们每天24小时播放最新的财经新闻和视频。更多粉丝福利,请扫描二维码关注我们(新浪财经)

Leave a Reply

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。 必填项已用 * 标注

Facebook Twitter Instagram Linkedin Youtube